财政部关于征求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(室)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:   

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,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,根据《政府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(财政部令第78号),我们起草了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。同时,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。   

联系人: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  

电话:010-61965108(带传真)   

电子邮件:zhiduyichu@163.com   

附件:1.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(征求意见稿)   

2.关于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   

财政部办公厅
2022年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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